南京大學 自學考試
2030302 行政管理學(本科段)
招生簡章
一、自考簡介2030302 行政管理學(本科段)
招生簡章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高等教育法規定的我國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
二、專業介紹
本專業主要學習行政學、管理學、政治學、法學、經濟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行政規范、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管理技能、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業務基本訓練,具備政治辨別能力、公共政策執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創新應變能力和人才開發管理能力。
行政管理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具備行政學、管理學、政治學、法學、經濟學等方面知識,能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公共管理領域從事管理工作的復合性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三、課程設置
序號 課程代號 課程名稱 學分
1 03709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4
2 03708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2
3 00015 英語(二)◆ 14
4 00315 當代中國政治制度 6
5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6 00318 公共政策◆ 4
7 00320 領導科學◆ 4
8 01848 公務員制度◆ 4
9 00319 行政組織理論 4
10 00923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 7
11 00034 社會學概論 6
12 00321 中國文化概論 5
以下四科考外語者任選一門,不考外語全選
13 00322 中國行政史 5
00067 財務管理學 6
00144 企業管理概論 5
00024 普通邏輯 4
14 06999 畢業論文(不計學分)
學分合計 不少于70學分
四、報名辦法
報考條件:普通高校在讀或已畢業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具有中國合法國籍。
報考程序:省教育考試院每年1、4、7、10月組織考試,考生隨時報名,插班制學習報考開考課程。報考時填寫《考生報名登記表》、《考試課程申報表》;繳納報名費、考試管理輔導費、教材費;交5張一寸和5張兩寸免冠藍底彩照、兩張二代身份證復印件,經華我校教務處審驗統一上報考試院自考辦注冊,發給準考證。
報考要求:報考課程由我校統一安排,有加考需要的考生可提出申請。
報考條件:普通高校在讀或已畢業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具有中國合法國籍。
報考程序:省教育考試院每年1、4、7、10月組織考試,考生隨時報名,插班制學習報考開考課程。報考時填寫《考生報名登記表》、《考試課程申報表》;繳納報名費、考試管理輔導費、教材費;交5張一寸和5張兩寸免冠藍底彩照、兩張二代身份證復印件,經華我校教務處審驗統一上報考試院自考辦注冊,發給準考證。
報考要求:報考課程由我校統一安排,有加考需要的考生可提出申請。
五、轉考手續
考生因畢業、工作調動,無法在原考區參加考試,可根據自己的去向,向原考區提出轉考申請,經批準后持本人《準考證》和原考辦出具的轉考介紹信,到新考辦辦理轉入手續,其在原考辦考試通過的課程,新考辦予以承認。
考生因畢業、工作調動,無法在原考區參加考試,可根據自己的去向,向原考區提出轉考申請,經批準后持本人《準考證》和原考辦出具的轉考介紹信,到新考辦辦理轉入手續,其在原考辦考試通過的課程,新考辦予以承認。
六、畢業手續
考生考完所有課程,成績合格有效(必須完成畢業論文答辯),即可申請辦理畢業手續。由所在考辦集中報送主考院校審核。凡經審定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發給相應的畢業文憑。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段考生,在取得畢業證書后半年內申請學位。經評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本專業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的,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考生考完所有課程,成績合格有效(必須完成畢業論文答辯),即可申請辦理畢業手續。由所在考辦集中報送主考院校審核。凡經審定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發給相應的畢業文憑。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段考生,在取得畢業證書后半年內申請學位。經評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本專業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的,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咨詢電話:025-86982200 869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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