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鋼琴在某些方面比吉他有優點,但是其體積過于龐大,很多學生學了幾年后依舊沒有機會在班級或學校里展示自己的技藝,高中大學住校放下幾年后就再也難拾起來了。吉他聲音優美,表現力豐富,體積下便攜,高雅的民謠吉他,通俗的民謠吉他,瘋狂的電吉他,并且入門琴的價位不高,成了很多家長的首選。
在國內,兒童的器樂教育大多比較早,很多孩子4歲左右就開始學習鋼琴、小提琴或者其他樂器了。對于這個年齡開始學習樂器我并不反對,問題是在于采用什么樣的教學方法以及如何制定教學計劃。
除了少數很有經驗的老師,大多數教師對幼兒采取的教學方法仍是高壓性的,似乎每個孩子學琴的唯一目的就是成為職業演奏家。而這種高壓性往往也僅體現在技術訓練上。
兒童心理學研究說明,幼兒的注意力最多只能集中20分鐘左右,超過這個時間,他們往往會對學習對象表現出倦怠與不耐煩的情緒。如果老師不充分考慮到兒童的這種心理特點,只是一味地追加壓力,那么,在這樣的教育壓力下,很少幼兒能發自內心地喜歡音樂,他們能堅持下去的原因大多是迫于家長的壓力。終有一天,家長也無法對孩子施加足夠的壓力的時候,這些孩子很自然地就放棄了器樂學習,而且放得非常徹底,徹底得讓家長們瞠目結舌,以前花了數千個小時學琴,等他們放棄之后不久卻連一首小品也彈不了,家里的樂器成了高級裝飾品。這說明,這些孩子在內心從來沒有喜歡過音樂。我想這種結果是家長們所不愿意看到的。
因此,我們可以讓孩子從4歲左右開始學琴,但是這個階段的教育一定是啟蒙性的,重點應該放在培養孩子對音樂的興趣上,每天讓他們在玩耍中聆聽音樂,給他們講音樂故事,看音樂卡通,讓孩子置身于音樂環境之中。至于每天的練習,可以根據每個孩子的配合情況加以調整,總體而言,以不讓孩子產生抵觸、反感情緒為準。我始終認為,讓幼兒每天花大量時間練習,是老師的教學不得其法的表現。